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6月6日,眉山(méishān)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(gēngdì)经营权流转(liúzhuǎn)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(pángtīng)。
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媒体行活动在(zài)永丰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(sìchuān)高院(gāoyuàn)指导(zhǐdǎo)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(réndàdàibiǎo)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(shěng)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
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(zài)致辞中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(shǒuhù)眉山每一寸耕地(dì)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(zuì)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
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(shígàn)(shígàn)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(sīxiǎng)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(zhínéngzuòyòng)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。
“四川三级法院(fǎyuàn)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(yòng)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
风吹稻浪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(kāitíng)。
冯(féng)某某与东风村(dōngfēngcūn)股份经济合作(hézuò)联合社(以下(yǐxià)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(fǎyuàn)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
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(dōngpōqū)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富牛法庭(fǎtíng)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(liúzhuǎn)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
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(jízhōng)管辖(guǎnxiá)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(diàochá)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(fèiyòng)及利息?
经过审理(shěnlǐ),法庭当庭(dāngtíng)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
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(dàotián)边(biān)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(gèrén)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(jì)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要确保土地(tǔdì)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
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人保护的(de)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(yīmíng)种粮人,我们(wǒmen)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
“法院选取(xuǎnqǔ)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效果(xiàoguǒ)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(pǔjí)耕地保护法律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(qúntǐ)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(yuànzhǎng)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(tígōng)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
巡回审判后,眉山法院(fǎyuàn)举行司法保护(bǎohù)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(lái)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(jùlì)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(zhùnóng)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(xíngdòng),奋力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
在(zài)司法(sīfǎ)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(jīdì)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(jīzhì)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(zhīdiǎn)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
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(yuánqū)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(dōngpō)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(shènóng)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(jiànyìshū)34份。
在司法(sīfǎ)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(gēngdì)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(fǎtíng),探索眉山市(méishānshì)涉农(shènóng)纠纷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(sìchuān)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。
会上还发布(fābù)了6件(jiàn)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(zhīmíng)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(chóngshēng)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在守护(shǒuhù)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(xiángxì)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
活动期间(qījiān)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(bànàn)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6月6日,眉山(méishān)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(gēngdì)经营权流转(liúzhuǎn)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(pángtīng)。
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媒体行活动在(zài)永丰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(sìchuān)高院(gāoyuàn)指导(zhǐdǎo)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(réndàdàibiǎo)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(shěng)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
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(zài)致辞中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(shǒuhù)眉山每一寸耕地(dì)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(zuì)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
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(shígàn)(shígàn)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(sīxiǎng)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(zhínéngzuòyòng)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。
“四川三级法院(fǎyuàn)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(yòng)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
风吹稻浪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(kāitíng)。
冯(féng)某某与东风村(dōngfēngcūn)股份经济合作(hézuò)联合社(以下(yǐxià)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(fǎyuàn)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
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(dōngpōqū)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富牛法庭(fǎtíng)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(liúzhuǎn)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
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(jízhōng)管辖(guǎnxiá)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(diàochá)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(fèiyòng)及利息?
经过审理(shěnlǐ),法庭当庭(dāngtíng)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
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(dàotián)边(biān)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(gèrén)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(jì)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要确保土地(tǔdì)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
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人保护的(de)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(yīmíng)种粮人,我们(wǒmen)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
“法院选取(xuǎnqǔ)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效果(xiàoguǒ)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(pǔjí)耕地保护法律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(qúntǐ)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(yuànzhǎng)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(tígōng)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
巡回审判后,眉山法院(fǎyuàn)举行司法保护(bǎohù)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(lái)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(jùlì)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(zhùnóng)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(xíngdòng),奋力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
在(zài)司法(sīfǎ)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(jīdì)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(jīzhì)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(zhīdiǎn)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
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(yuánqū)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(dōngpō)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(shènóng)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(jiànyìshū)34份。
在司法(sīfǎ)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(gēngdì)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(fǎtíng),探索眉山市(méishānshì)涉农(shènóng)纠纷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(sìchuān)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。
会上还发布(fābù)了6件(jiàn)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(zhīmíng)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(chóngshēng)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在守护(shǒuhù)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(xiángxì)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
活动期间(qījiān)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(bànàn)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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